【单选题】
甲向乙借款10万元,合同约定分三期偿还,第一期还款3万元,期限为2005年5月313,第二期还款3万元,期限为2006年5月3日,第三期还款4万元,期限为2006年10月8日。时至2008年9月513,甲要求乙还款,乙以第一期和第二期诉讼时效已过为由拒绝归还,甲无奈,便于2008年9月10日向人民法院起诉。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如果甲在诉讼中提出抗辩,甲可不还第一期款项
B.如果甲在诉讼中提出抗辩,甲可不还第二期款项
C.无论甲在诉讼中是否提出抗辩,法院可以第一期、第二期款项已过诉讼时效为由不支持乙的相应请求
D.如果甲在诉讼中提出抗辩,法院应支持乙的全部还款请求
查看答案解析
参考答案:
正在加载...
答案解析
正在加载...
根据网考网移动考试中心的统计,该试题:
1%的考友选择了A选项
31%的考友选择了B选项
10%的考友选择了C选项
58%的考友选择了D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