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查看

首页 >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 试题查看
【多选题】

甲育有二子乙和丙。甲生前立下遗嘱,其个人所有的房屋死后由乙继承。乙与丁结婚,并有一女戊。乙因病先于甲死亡后,丁接替乙赡养甲。丙未婚。甲死亡后遗有房屋和现金。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戊可代位继承
B.戊、丁无权继承现金
C.丙、丁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D.丙无权继承房屋

查看答案解析

参考答案:

正在加载...

答案解析

正在加载...

根据网考网移动考试中心的统计,该试题:

0%的考友选择了A选项

0%的考友选择了B选项

0%的考友选择了C选项

0%的考友选择了D选项

你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甲与乙之间订有一借款合同,债权人乙要求甲提供相应担保。后甲找丙提供担保,订立了一]甲根据乙的选择,向丙购买了1台大型设备,出租给乙使用。乙在该设备安装完毕后,发甲乙于2002年1月结婚,二人订立协议约定:婚前个人财产以及结婚后双方各自取得的某钢厂与某建筑企业签订了一份钢材购销合同,合同约定钢厂向建筑企业供应钢材50吨,2006年5月20日,美籍华人王某在美国就某实用新型提出专利申请后,2007年1时年72岁的吕某,没有继承人,现有房屋三间,存款3000元以及其他财产价值约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