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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甲、乙、丙分别出资15万元、20万元和70 万元成立了一家化工产品加工的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甲、乙的出资为现金,丙的出资为房产。公司成立后,产品非常畅销,所以打算扩大再生产,于是又吸收丁的现金出资30万元。后来由于种种原因,公司经营不善,负债累累,被债权人告上法庭。法院在执行过程中查明,作为丙出资的房产价值仅有30万元。又查明,丙可供执行的个人财产有30万元。依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对此应当如何处理?(  )
A.丙以现有的30万元补足差额,不足部分等到他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时再行补足
B.丙以现有的30万元补足差额,不足部分由甲、乙按照出资比例分担
C.丙以现有的30万元补足差额,不足部分由甲、乙、丁承担连带责任
D.丙以现有的30万元补足差额,不足部分由甲、乙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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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网考网移动考试中心的统计,该试题:

34%的考友选择了A选项

5%的考友选择了B选项

9%的考友选择了C选项

52%的考友选择了D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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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股份公司成立后,董事会对公司设立期间发生的各种费用如何承担发生了分歧。下列哪一张三欲自己出资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向杨律师进行咨询,依据《公司法》的规定,杨律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A.公司应向股东发放出资证明书,出何某因出国将自己的独资企业委托张某管理,并授权张某在15万元以内的开支和500万]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项?()A.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须经董事会、股东会下列有关公司能力的说法错误的是:()A.公司权利能力是指公司作为法律主体依法享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