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查看

首页 >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 试题查看
【单选题】

甲、乙、丙、丁四个自然人决定共同成立一个从事饮料生产的有限责任公司。甲用货币出资l2万元,乙用产品配方出资评估作价5万元,丙打算用版权出资,丁用向银行按揭贷款购买的房屋出资。有关该公司股东出资的规定哪项是正确的?
A.乙的出资是违法的
B.丙的出资最多应为23万元
C.股东可以分期出资,首期出资不能少于6000元
D.股东可以分期出资,首期出资后的剩余部分应在5年内缴清

查看答案解析

参考答案:

正在加载...

答案解析

正在加载...

根据网考网移动考试中心的统计,该试题:

8%的考友选择了A选项

60%的考友选择了B选项

14%的考友选择了C选项

18%的考友选择了D选项

你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甲、乙、丙拟共同出资50万元设立一有限公司。公司成立后,在其设置的股东名册中记载以下为H建筑公司破产案件中当事人提出的破产抵销主张。依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下张某和王某出资设立了利华有限责任公司,张某持有公司95%的股份,王某持有5%的股2009年,甲、乙、丙、丁共同设立A有限责任公司。丙以下列哪一理由提起解散公司的三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准备聘请独立董事,以下四名候选人当中,有资格应聘三笑证为扩大生产规模,筹集公司发展所需资金,鄂神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总值为1亿元的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