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查看

首页 >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 试题查看
【多选题】

可以进行破产重整的情形包括:(  )
A.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B.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
C.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不抵债
D.资不抵债

查看答案解析

参考答案:

正在加载...

答案解析

正在加载...

根据网考网移动考试中心的统计,该试题:

0%的考友选择了A选项

0%的考友选择了B选项

0%的考友选择了C选项

0%的考友选择了D选项

你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某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甲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逾4年,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对此,合伙人依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对于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张某于2008、年3月成立一家个人独资企业。同年5月,该企业与甲公司签订一份买卖甲以个人财产设立一独资企业,后甲病故,其妻和其子女(均已年满18岁)都明确表示不甲与乙、丙成立一普通合伙企业,并被推举为合伙事务执行人,乙、丙授权甲在3万元以内鲁南水泊公司欲与某国梁山公司在阳谷市设立一家中外合资企业。双方初步拟定的合作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