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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北京A区甲公司与上海B区乙公司合同纠纷诉至人民法院,A区人民法院判决乙公司向甲公司赔偿损失10万元,判决生效后,乙未自动履行,甲公司向A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A区人民法院立案后委托乙公司所在地B区人民法院代为执行。B区人民法院接到委托执行书后,发现乙公司早已资不抵债,无财产可执行,对此正确的处理方式是:(  )
A.由B区人民法院裁定中止执行,并及时告知A区人民法院
B.由B区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并及时告知A区人民法院
C.B区人民法院应及时函告A区人民法院,由A区人民法院裁定中止执行
D.B区人民法院应及时函告A区人民法院,由A区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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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网考网移动考试中心的统计,该试题:

14%的考友选择了A选项

28%的考友选择了B选项

55%的考友选择了C选项

3%的考友选择了D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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