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解答题】
某工业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的产品适用l7%的增值税税率,2016年5月发生下列业务:
(1)购进原材料一批,支付价款40万元,运费6万元,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2)购进免税农产品,取得收购发票上注明的买价为5万元,款项已经支付;
(3)销售A产品一批,不含税售价90万元,采取分期付款方式,合同约定当月支付25%;
(4)销售B产品一批,不含税售价20万元,另收取包装物租金2000元。
本月取得的相关票据均在本月认证并抵扣。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1-5
(1)购进原材料,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为( )。
A、0元
B、68000元
C、74600元
D、78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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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购进免税农产品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为( )。
A、6500元
B、8500元
C、50000元
D、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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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销售A产品销售税额为( )。
A、153000元
B、84150元
C、68850元
D、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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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销售B产品,销项税额为( )。
A、34340元
B、34000元
C、34290.60元
D、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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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本期应纳增值税为( )。
A、22040.60元
B、21750元
C、26690元
D、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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