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A公司与B公司均为工业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15年1月1日,双方经协商,决定采用共同经营的方式生产W设备。该设备由甲、乙两个主要部件构成,由A公司生产甲部件,B公司生产乙部件并负责组装及销售。对于所取得的收入,A公司享有60%,B公司享有40%。2015年,A公司为该项共同经营共耗用原材料150万元,发生职工薪酬60万元,共生产100个甲部件。B公司将这批甲部件与本公司生产的乙部件组装成100台W设备。截至2015年年末,该批设备已全部对外出售,单价为8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该项共同经营对A公司当期损益的影响金额为( )万元。
A.-210
B.590
C.270
D.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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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网考网移动考试中心的统计,该试题:
1%的考友选择了A选项
2%的考友选择了B选项
86%的考友选择了C选项
11%的考友选择了D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