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解答题】
(二)某建筑安装公司为安装下水管道,在马路一侧挖沟,并于夜间在沟边设置了警示灯。一日,因电线老化导致短路,警示灯熄灭,恰有甲夜间骑自行车逆行途经此处,摔入沟内并受伤。在甲向建筑安装公司索赔过程中,该公司被市政总公司兼并。甲遂向市政总公司索赔,但遭到拒绝。请综合分析本案所涉及的法律问题。
1.甲受伤害属于( )致人损害。
A、建筑物
B、产品
C、地面施工
D、从事高度危险作业
2.对甲所受的损害,建筑安装公司( )。
A、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因该公司未能使警示灯处于连续有效状态
B、不承担赔偿责任,因损害是甲不慎所致
C、不承担赔偿责任,因安全警示电灯的电线短路属于意外事件
D、应承担主要赔偿责任,因安装公司对于电线短路有过错。而行人逆向行驶也有过错,应当适当减轻加害人的过错。
3.如果甲请求赔偿,依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其请求赔偿的范围包括( )。
A、医疗费
B、误工损失费
C、抚恤费
D、精神损失费
4.甲向人民法院请求给予法律保护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
A、6个月
B、1年
C、2年
D、4年
5.在建筑安装公司被兼并后,( )。
A、甲应当向市政总公司请求赔偿
B、甲不应当向市政总公司请求赔偿
C、甲应当向建筑安装公司的上级主管部门请求赔偿
D、应当由甲自己负担所受到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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