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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解答题】

2008年12月1日,甲向乙借款6万元,约定2009年12月1日还本付息(利息按同期银行利率计算)。半年后,甲财产状况严重恶化,遂将其贵重财产无偿转让给其友丙。债务到期后,乙要求甲偿还债务,甲还不上,申请强制执行甲的财产状况时,发现甲的财产已经所剩无几,无奈之下,乙只好诉请法院保护其权利。

试分析:
乙可以行使什么权利 行使该权利有哪几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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