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查看

首页 > 法律硕士考试 > 试题查看
【分析解答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六章定金

第89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90条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第91条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问题:
第89条规定了定金返还规则。第90条规定,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第91条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上述内容分别说明了法律关系和法律事实的哪些特征
查看答案解析

参考答案:

正在加载...

答案解析

正在加载...

根据网考网移动考试中心的统计,该试题:

0%的考友选择了A选项

0%的考友选择了B选项

0%的考友选择了C选项

0%的考友选择了D选项

你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下列行为中属于民事代理的是()A.邻居甲代乙照看宠物B.代为采购办公用品C.代为杨某15周岁,智力超常,大学三年级学生。杨某因有某项发明,而与刘某达成转让该发明甲(40岁)仍未成家,便收买了一妇女,与其结婚,并与其强行发生性关系,并将其长期甲冒充人民警察“抓赌”,没收赌资1万元。甲的行为如何处理()A.构成诈骗罪,以诈下列行为中,构成抢夺罪的有()A.携带凶器抢夺他人财物的B.驾驶机动车夺取他人财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非法拘禁罪中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以非法拘禁罪从重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