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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解答题】

被告人肖某某日到本乡副食店买东西时,将4岁的女儿暂时放在商店门外站着。肖某在商店内突然听到女儿的哭声,出来一看,女儿扑倒在地。肖某赶忙将其拉起,见脸上有血。肖某怀疑女儿是被站在女儿身边的徐某(男,6岁)推倒的,很是气愤,抓住徐某的右肩使劲一拉一转,徐某被推倒,头刚好碰在一块石头上。徐倒下去脚蹬了几下。肖某将女儿脸上的血迹擦干净后,转身看,发现徐倒在地上不动了。肖某赶紧将徐某拉起来,发现地上石头沽有血迹,当将徐某拉离地面约一尺高时,听到徐某喉咙响了一下,且脸色苍白、四肢瘫软、不哭不叫。肖某怕问题暴露和承担责任,立即把徐某抱进自己家的屋中,然后出来将有血的石头扔进厕所。肖某第二次进草屋,见徐某仍躺着未动,即用一捆稻草盖在其身上,尔后出屋张望,见四处无人,又第三次进屋。肖某由于心理作用,好像看见覆盖的稻草动了一下,怕徐某又活了,又捡起石头向徐某的头部砸了一下,并用一块石磨盘压在徐某的身上。3天后,肖某又将徐某的尸体转移到村边渠道内的一个小洞内。数日后,徐的尸体被水冲出。此案遂被侦破。 经法医鉴定,徐某的头部、面部有两处致命伤,第一处伤为额部线状骨折,第二处伤为粉碎性骨折。第一处伤的相应部位皮下有淤血,据此确认徐的头部被砸伤痕系死后伤。 问:根据上述案情,对肖某的行为应当如何定性 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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