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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解答题】

甲向乙借款,与乙订立抵押协议,将自己的动产抵押给乙。抵押期间,甲未通知乙而将抵押物出卖并交付给丙。乙的债权到期未获清偿,遂向丙主张就丙所买之物行使抵押权。

乙的主张能否成立 试运用有关原理和法律规定加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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