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解答题】
《唐律疏议·户婚律》规定:“伉俪之道,义期同穴,一与之齐,终身不改。故妻无七出及义绝之状,不合出之。”七出者,依令:“一无子,二淫佚,三不事舅姑,四口舌,五盗窃,六妒忌,七恶疾。”“三不去者,谓一经持舅姑之丧,二娶时贱后贵,三有所受无所归。而出之者,杖一百。并追还合。……若感情不相安谐,谓彼此情不相得,两愿离者,不坐。”这是唐律中的什么制度 并作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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