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解答题】
《刑法》第310条规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试分析:
(1)本条所规定的罪名、罪状的描述类型。
(2)本条所规定的犯罪的主客观要件。
(3)试举例说明本条第2款规定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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