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某食品加工厂从某生猪厂购进生猪100头,约定交货期限为2010年10月31日,付款期限为2010年11月10日。10月底生猪厂交付生猪100头,食品加工厂验货时发现该批猪不符合国家相关卫生检验检疫标准,无法加工生产。对此,该食品加工厂哪些主张有法律依据 ( )
A.行使先履行抗辩权
B.行使不安抗辩权
C.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D.要求生猪厂承担违约责任
查看答案解析
参考答案:
正在加载...
答案解析
正在加载...
根据网考网移动考试中心的统计,该试题:
0%的考友选择了A选项
0%的考友选择了B选项
0%的考友选择了C选项
0%的考友选择了D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