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解答题】
某公司业务员张某利用职务之便偷走加盖公司公章的空白合同书若干份,并于第二天与某食品公司签订购销合同,约定一个月内,某公司向某食品公司供应35吨小麦,某食品公司先预付5万元。一个月后,某食品公司发出信函要求某公司履行合同,而某公司以未与其签订合同为由拒绝履行。一气之下,某食品公司将某公司诉之法院。问:
本案中某公司是否应该对张某与某食品公司之间签订的合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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