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查看

【分析解答题】

2005年4月1日,甲企业与乙企业签订了合同标的额为200万元的买卖合同。根据合同约定,甲企业在2005年7月1日~5日向乙企业提供全部货物,乙企业收到货物的10天内对货物进行检验,并于8月1日前向甲企业支付全部货款200万元。 2005年7月5日,甲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将全部货物交给乙企业,乙企业与7月7日对货物进行检验时,发现部分货物质量有问题,但未通知甲企业。8月2日,甲企业要求乙企业支付200万元的货款,乙企业以部分货物质量有问题为由表示拒绝。 甲企业在对乙企业的调查中发现,乙企业拒绝付款的真正原因是乙企业已丧失支付能力,乙企业同时欠丙企业到期债务200万元。但乙企业享有对丁企业的到期债权200万元,由于乙企业管理混乱,乙企业一直没有对丁企业主张其债权。 2005年8月20日,甲企业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乙企业对丁企业的到期债权200万元。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甲企业胜诉。裁定由丁企业向甲企业履行清偿义务,同时甲与乙、乙与丁的债权债务关系消灭。 丙企业得知人民法院的裁定后,向甲企业主张应由甲、丙平均分配丁企业偿还的200万元,甲企业表示拒绝。 问题: (1) 乙企业拒绝付款的理由是否成立 为什么(2) 人民法院的裁定是否符合有关规定(3) 如甲企业代位权诉讼的诉讼费为2万元,该诉讼费应由谁承担(4) 丙企业的主张是否成立 为什么

查看答案解析

参考答案:

正在加载...

答案解析

正在加载...

根据网考网移动考试中心的统计,该试题:

0%的考友选择了A选项

0%的考友选择了B选项

0%的考友选择了C选项

0%的考友选择了D选项

你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开放式基金可以在任意时间和场所申购或者赎回的基金。()已作为担保物的财产不属于破产财产,不论担保物的价款是否超过其所担保的债务数额。(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应当向第三人承担要约邀请的目的是邀请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没有法律约束力。()银行卡是指由商业银行发行的信用支付工具,其特点是具有透支功能。()注册商标转让后,原注册商标所有人不再享有该注册商标的专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