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题】
某国有企业2002年度应税项目亏损20万元,免税项目所得5万元,则按税法规定可结转以后年度的亏损额为15万元。假定2003年度应税项目所得14万元,免税项目所得8万元,则先用应税项目所得14万元弥补亏损,不足弥补的部分再用免税项目所得1万元弥补,弥补亏损后的所得额7万元免纳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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