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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解答题】

长江股份有限公司(本题下称长江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所得税采用债务法核算。
长江公司2010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于2011年4月30日完成,在此之前发生的2010年度纳税调整事项,均可进行纳税调整。
长江公司2010年度财务报告于2011年4月20日经董事会批准对外报出。2010年度长江公司已预交所得税7000万元,长江公司尚未确认暂时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
长江公司2010年12月31日编制的2010年度“利润表”有关项目的“本期金额”栏有关金额如下:
利润表 编制单位:长江公司 2010年度 单位:万元
项目 本期金额
一、营业收入 80000
减:营业成本 50000
营业税金及附加 100
销售费用 200
管理费用 500
财务费用 20
资产减值损失 600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20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00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60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28700
加:营业外收入 300
减:营业外支出 20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10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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