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2008年3月,刘、关、张三人分别出资2万元、2万元、1万元设立甲普通合伙企业,并约定按出资比例分配和分担损益。8月,甲合伙企业为乙企业的借款提供担保;12月,因乙企业无偿债能力,甲合伙企业承担保证责任,为乙企业支付1万元。12月底,刘提出退伙要求,关、张同意,经结算,甲合伙企业净资产3万元。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应退还刘的财产数额是()。
A、2万元
B、1.2万元
C、1万元
D、0.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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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网考网移动考试中心的统计,该试题:
18%的考友选择了A选项
66%的考友选择了B选项
1%的考友选择了C选项
15%的考友选择了D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