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案例三:2006年5月赵文光死亡,对所遗财产无遗嘱。赵文光的老伴早亡,赵文光的弟弟赵文利10岁起就跟承他生活,和他相依为命,成家后也经常回来探望照顾他。赵文光有二子一女,长子赵益(1990年死亡),其子赵明(1993年死亡)有一个女儿赵贝贝;次子赵尔(1995年死亡)有一个儿子赵亮;女儿赵珊(2004年死亡)收养一子刘志。现赵贝贝、赵亮、刘志为继承发生争执。根据案例三回答86~92题。 ( )不属于法律规定的赵文光的第一顺序继承人。
A、赵文利
B.赵益
C.赵尔
D.赵珊
查看答案解析
参考答案:
正在加载...
答案解析
正在加载...
根据网考网移动考试中心的统计,该试题:
51%的考友选择了A选项
31%的考友选择了B选项
6%的考友选择了C选项
12%的考友选择了D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