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李先生和王小姐2005年登记结婚,婚后按揭购得一套70万元的住房用于居住,李先生以个人积蓄付清首付20万元,并一直用自己的工资偿还贷款,偿还期为10年,房屋产权证登记在李先生名下,2008年二人因感情不和离婚。离婚时,该住房价值80万元,尚有未还贷款40万元。如果住房归李先生,不考虑其余财产,那么李先生应支付()给王小姐。
A.25万元
B.20万元
C.10万元
D.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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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网考网移动考试中心的统计,该试题:
7%的考友选择了A选项
31%的考友选择了B选项
53%的考友选择了C选项
9%的考友选择了D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