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杨某受某厂指派在本县范围内收购茶叶2万斤,厂方提供了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杨某收购后未向税务机关纳税。县税务局知悉后即作出决定,杨某需缴纳增值税5000余元。杨某不服,认为自己是接受某厂的指派,与该厂是委托关系,其税款应当由厂方缴纳,县税务局未采纳杨某的意见,坚持要求杨某缴纳。如果杨某提起复议申请,应以何者为复议机关
A、县税务局
B.县税务局所属的县政府
C.市税务局
D.县政府法制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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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的考友选择了A选项
31%的考友选择了B选项
68%的考友选择了C选项
1%的考友选择了D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