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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解答题】

A、

B、C合伙成立一合伙企业,出资比例为2:3:5。因购车款不足就向D银行贷款20万元,以奥迪牌轿车做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后因流动资金不足,公司又以该车质押向E借款1万元。在合伙企业把汽车交付E的途中,车撞伤行人L,需住院费1万元。同时车也受损。正经合伙企业同意把该车送修,修理费2万元,未付修车款,车被H修理店留置。 假设该合伙企业把其持有的一份提单质押给M公司,M公司又把该提单质押给 H公司,上述两次质押均订有质押合同。现质押权人M、转质押权人H均要求以提单项下的货物优先受偿,应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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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9月21日上午10点,张三家修缮房屋,李四应张三的邀请来张三家帮助做杂张三于1997年4月3日从其家中出走,此后杳无音信(实际在外地做生意)。他的家人A、B、C合伙成立一合伙企业,出资比例为2:3:5。因购车款不足就向D银行贷款2郭东是个体户陶德的雇工。1993年3月8日,郭东开车拉货返回陶德的商店途中,撞伤张三与李四于2000年5月登记结婚,2001年张三以缺乏夫妻感情为由,向北京市南2002年9月21日上午10点,张三家修缮房屋,李四应张三的邀请来张三家帮助做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