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解答题】
兴海公司与某外贸公司签订买卖合同,由兴海公司以总价款600万元的价格向外贸公司提供大蒜800吨,并约定于2001年8月1日交货,迟交一天罚总价款的3%作为违约金,兴海公司向外贸公司交付20万元作为定金。后因兴海公司未能按期交货,双方发生争议。请问: 如果兴海公司未能交货是由于当地山洪暴发,导致道路不通,能否以此为由向外贸公司主张免责 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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