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查看

首页 >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 试题查看
【分析解答题】

案情:2003年5月,胡某到某市百货商场买照相机,该商场售货员因工作疏忽,错将一架尼康相机价格4500元标成450元。胡某看到这架相机价格便宜而且性能良好,便买了下来。事隔一周后,商场盘点时发现了错误,就派人找到胡某,要求他补足货款或退款退货,而胡某认为标错价是商场的责任,货既然已经卖出,就不能再补钱,也不退货。于是,该百货商场到人民法院起诉,诉称售出此架尼康相机属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问题: 如果本案原告某百货商场在胡某拒补价款后不予过问,直至2004年10月才到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应如何处理 为什么

查看答案解析

参考答案:

正在加载...

答案解析

正在加载...

根据网考网移动考试中心的统计,该试题:

0%的考友选择了A选项

0%的考友选择了B选项

0%的考友选择了C选项

0%的考友选择了D选项

你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杜某,H市某钢铁公司干部。沈某,原系M杂志社记者。2002年6月,杜某因调动工作1995年5月,李某因为与其妻子赵某发生激烈争执而离家出走,一直下落不明。赵某在案情:甲地的甲工厂与乙地的乙公司签订了一份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租期3个月,合同约定杜某,H市某钢铁公司干部。沈某,原系M杂志社记者。2002年6月,杜某因调动工作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赵某拥有公司25%的股份,但膝下仅有一幼子,年仅5岁。一日,赵李某和王某订立一购销合同,约定李某向王某预付货款5万元,王某负责将货物运至甲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