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查看

【多选题】

(2008年 四川)甲欲杀乙,向乙开枪,但未瞄准,子弹从乙身边穿过打中丙,致丙死亡。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根据具体符合说,甲对乙成立故意杀人(未遂)罪,对丙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
B.根据法定符合说,甲对乙成立故意杀人(未遂)罪,对丙成立故意杀人(既遂)罪
C.具体符合说与法定符合说均认为,甲对乙成立故意杀人(未遂)罪,对丙成立故意杀人(既遂)罪
D.具体符合说与法定符合说均认为,甲对乙成立过失致人重伤罪,对丙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
查看答案解析

参考答案:

正在加载...

答案解析

正在加载...

根据网考网移动考试中心的统计,该试题:

0%的考友选择了A选项

0%的考友选择了B选项

0%的考友选择了C选项

0%的考友选择了D选项

你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2008年)关于侵犯人身权利犯罪的说法,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A.私营矿主甲以(2008年)《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对转化型抢劫作出了规定,下列哪些选项不能适用(2008年)下列哪些行为应以职务侵占罪论处?A.甲系某村民小组的组长,利用职务(2008年)关于盗窃行为的定性,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盗窃伪造的货币的行为(2008年)甲、乙均为吸毒人员,且关系密切。乙因买不到毒品,多次让甲将自己吸食(2008年四川)《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第一款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