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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张某和李某分别是民事诉讼的原告和被告,在一审过程中,双方在立案后自行商定举证期限定为10天,并且得到了审理法院的认可。结果10天就要期满,原告张某发觉案件并不像想像中简单容易,遂向法院提出申请延期10天,得到了法院的批准。20天将至,被告李某又向法院提出,时间太短,为了寻找新的证据线索,请求法院准许再延期10天。对此,法院应该如何处理()

A、举证期限不能一延再延,应不予准许
B.被告在第一次10天将至之际并未提出延长举证期限,现在提出不应准许
C.如果理由适当,法院还是可以准许被告的请求,延长举证期限
D.虽然司法解释规定了举证期限可以延期两次,但是是指同一当事人,所以不应准许被告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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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网考网移动考试中心的统计,该试题:

11%的考友选择了A选项

4%的考友选择了B选项

78%的考友选择了C选项

7%的考友选择了D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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