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解答题】
2005年明某购买了某小区5栋203号住宅并搬入该房屋居住。2006年某夜,三名歹徒从小区后门潜入5栋103房内,观察楼内住户出入情况,伺机作案。三日后,明某在5栋103房内被该三名歹徒杀害,劫去财物若干。破案后,三名歹徒被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判处死刑。案发时5栋103房已售出,业主未办理入住手续,钥匙由物业管理公司保管。物业管理公司的电工陈某曾看见罪犯之一在5栋103房内出现,但未上前进行检查,亦未告知他人。2006年8月,被害人家属以物业管理公司未尽到物业服务合同的义务,构成合同违约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案例分析,物业服务企业是否该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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