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查看

【单选题】

2008年5月7日,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某建筑公司因施工质量问题赔偿建筑单位25万元人民币,支付截止日期为2008年6月20日。建筑公司不服判决,于2008年 5月12日上诉,结果二审法院维持了原判。

法院审理此案的顺序正确的是()。A.准备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合议庭评议——宣判
B、准备开庭——法庭辩论——法庭调查——合议庭评议——宣判
C.准备开庭——法庭调查——合议庭评议——法庭辩论——宣判
D.法庭调查——准备开庭——法庭辩论——合议庭评议——宣判

查看答案解析

参考答案:

正在加载...

答案解析

正在加载...

根据网考网移动考试中心的统计,该试题:

74%的考友选择了A选项

25%的考友选择了B选项

0%的考友选择了C选项

1%的考友选择了D选项

你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是企业劳动争议委员会主任由()担任。A.企业负责人指定的人员B.全体职工推举的人员甲委托乙代理其出售某处房产。乙与丙串通以低于市场价格签订房产买卖合同,将该房产卖甲施工单位于2009年5月20日签订施工合同,承建工程为五层砖混结构,七级抗震设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对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可能危及对方安全生产的生产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