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生效后,张某、李某、王某各投资30万元人民币注册成立了一家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点位于某写字楼。2007年8月,张某在受事务所委派给一家上市公司做年度报告时,因弄错了重要数据,导致该上市公司股票下跌,虽及时采取措施,损失仍近百万元。该上市公司上门索赔,此时,事务所租用写字楼的管理方也来催要一个月的房租5万元。张某本人因受刺激过深,患上了神经分裂症,经法院认定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下列第92--93题。 |
参考答案:
正在加载...
答案解析
正在加载...
根据网考网移动考试中心的统计,该试题:
14%的考友选择了A选项
7%的考友选择了B选项
77%的考友选择了C选项
2%的考友选择了D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