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查看

首页 >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 试题查看
【单选题】

甲、乙于2005年5月4日签订一项借款合同,丙作为担保方在借款合同上签字。合同约定乙的还款日期为2006年10月30日,到期未还,由丙对借款本金500万元承担连带责任。2006年 8月,甲、乙双方经协商将还款期延至2006年12月31日,并书面通知了丙,丙对此不置可否。 2007年2月1日,甲因乙未按期还款向丙要求偿还借款本息。根据案情,下列哪种表述不正确 ()

A.由于丙对延期还款未置可否,故丙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B.甲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同时要求乙和丙偿还欠款
C.就保证范围而言,丙对本金的利息、滞纳金不承担保证责任
D.根据合同约定的保证条款,丙对甲不享有先诉抗辩权
查看答案解析

参考答案:

正在加载...

答案解析

正在加载...

根据网考网移动考试中心的统计,该试题:

81%的考友选择了A选项

5%的考友选择了B选项

7%的考友选择了C选项

7%的考友选择了D选项

你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某城建公司使用劣质水泥建造居民楼,居民入住后大量出现楼板塌落、墙壁变形现象。该小甲与乙是同班同学并且是邻居,在校学习时乙成绩就一直比甲好,二人大学毕业以后,乙找在一起共同犯罪案件中,主犯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个甲与乙是同班同学并且是邻居,在校学习时乙成绩就一直比甲好,二人大学毕业以后,乙找王甲系桂花村村民,经与桂花村村委会协商,承包了该村委会20亩河滩地(非四荒地),甲公司因经营管理不善被人民法院宣告破产,经财产清算,管理人公布的破产前2年的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