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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解释:《刑法》第140条规定的“以假充真”,是指以不具有某种使用性能的产品冒充具有该种使用性能的产品的行为。对该法律解释,下列哪种理解正确 ()

①该解释属于立法解释②该解释属于限制解释
③该解释属于正式解释④该解释属于字面解释
⑤该解释与被解释的刑法条文效力相同
A.②③⑤
B.③④⑤
C.②③
D.③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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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网考网移动考试中心的统计,该试题:

11%的考友选择了A选项

73%的考友选择了B选项

8%的考友选择了C选项

8%的考友选择了D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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