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解答题】
案情:于某受某厂指派在本县范围内收购药材2万斤,厂方提供了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于某收购后未向税务机关纳税。县地方税务局知悉后即作出决定,于某需缴纳增值税5000余元。于某不服,认为自己是接受某厂的指派,与该厂是委托关系,其税款应当由厂方缴纳。县地税局不予调查,也拒不采纳于某的意见,坚持要求于某纳税。
问题:
1.此情况下,于某能否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为什么
查看答案解析
参考答案:
正在加载...
答案解析
正在加载...
根据网考网移动考试中心的统计,该试题:
0%的考友选择了A选项
0%的考友选择了B选项
0%的考友选择了C选项
0%的考友选择了D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