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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在一次宪法课上,同学们对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程序展开激烈的讨论。以下为部分同学的观点,其中哪个与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不符 ()

A.甲说,“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的法律案,委员长会议必须列入会议议程;而常委会组成人员10人以上提出的法律案,则由委员长会议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
B.乙说:“对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议程的部分修改的法律案,如果各方意见比较一致,则可以只经一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即交付表决。”
C.丙说:“对搁置审议满两年的法律案,可以由委员长会议向常务会议报告,终止对该法律案的审议。”
D.丁说:“常务委虽会通过的法律,应当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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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网考网移动考试中心的统计,该试题:

59%的考友选择了A选项

32%的考友选择了B选项

8%的考友选择了C选项

1%的考友选择了D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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