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甲乙丙丁四人设立一家有限合伙企业,其中甲乙为普通合伙人,丙丁为有限合伙人,2012年5月1日,甲和丙从合伙企业退伙,分别取走30万元和10万元,退伙时,张三对合伙企业享有100万元的未到期债权。2012年9月1日,张三债权到期,向合伙企业主张,合伙企业无力偿还,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应当在30万元范围内对该笔债务承担责任
B.丙应当在10万元范围内对该笔债务承担责任
C.甲丁应当对该笔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D.因甲丙已经退伙,对该笔债务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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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网考网移动考试中心的统计,该试题:
11%的考友选择了A选项
88%的考友选择了B选项
0%的考友选择了C选项
1%的考友选择了D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