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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甲、乙二公司发生合同纠纷,乙公司诉至人民法院,甲公司就一审判决不服,上诉至二审人民法院,二审人民法院在调查中发现甲公司在一审中,就依合法的仲裁协议主张过人民法院无权受理,该案依法确不应由人民法院受理,二审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 ()

A.调解不成,发回一审人民法院重审
B.发回一审人民法院重审,由一审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原判,驳回起诉
C.由二审人民法院判决撤销原判,驳回乙公司的起诉
D.由二审人民法院直接裁定撤销原判、驳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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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网考网移动考试中心的统计,该试题:

4%的考友选择了A选项

29%的考友选择了B选项

11%的考友选择了C选项

56%的考友选择了D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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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1月,李某妻子刘某到某商场买了两瓶熏鱼罐头,2000年2月,李某见未过一英国商人某甲在俄国的代理人某乙,要从俄国把一批货物运到英国港口城市赫尔,并将一甲某因平时不遵守劳动纪律被开除,认为是车间主任乙某公报私仇,产生了“不如拼个你死在学习“法的起源、法的发展”这部分内容时,法学院同学小段和小吴进行讨论,小段认为乙公司可能的合理抗辩是:中国甲公司和E国乙公司于1989年10月9日签订购买50甲船务公司由于其所属的“天星”号与某滚装船发生碰撞产生了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而被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