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甲、乙二人共同创作完成《知识产权案例分析》一书,甲撰写了总论部分,乙撰写了案例部分,关于此书著作权的如下说法正确的是()
A、《知识产权案例分析》系甲、乙创作的可分割使用的合作作品
B、本书的著作权应属甲、乙二人共同享有
C、甲、乙都有权单独使用对方撰写的部分
D、甲、乙各有权对自己创作的部分单独行使著作权
查看答案解析
参考答案:
正在加载...
答案解析
正在加载...
根据网考网移动考试中心的统计,该试题:
0%的考友选择了A选项
0%的考友选择了B选项
0%的考友选择了C选项
0%的考友选择了D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