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解答题】
背景资料某选矿厂在生活区附近修建一座三层工业厂房。厂房采用钢筋混凝土预制桩基础,基础底面距地表7m,施工期间地下水位距地表3.2m。施工单位A中标承包了该工程,A将其中的地基基础工程和门窗安装分别分包给了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8和C。施工单位B针对基础施工制定了以下方案:(1)基坑采用放坡开挖,不设支护,四周设管井井点进行降水,井点只在开挖作业时抽水;(2)桩基础采用一台柴油打桩机昼夜连续施工;(3)挖土机从基坑一侧挖到坑底后,向后退行。将土方堆放在基坑边缘以方便回填。 在桩基础施工中,为加快打桩速度,施工单位采用了大桩锤并加大油门作业,造成多根桩顶面混凝土破碎。现场施工人员对破碎部分凿平修补后随即将桩继续打入。问题:施工单位A的分包行为是否妥当 简述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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