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中国公民2004年度来自甲国的所得项目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折合人民币8000元,劳务报酬所得折合人民币15000元,分别已按该国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折合人民币900元和3600元;同时来自乙国的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折合人民币5800元,已按该国税法缴纳了个人所得税720元,假定2005纳税年度来自甲国的所得仅财产租赁所得一项,每年收入折合人民币30000元,已按该国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3800元。 根据所给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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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网考网移动考试中心的统计,该试题:
62%的考友选择了A选项
25%的考友选择了B选项
9%的考友选择了C选项
4%的考友选择了D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