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解答题】
[背景材料]
某学校教学大楼项目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共有甲、乙、丙和丁4家潜在投标人。该项目招标人整理完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5日打电话要求各潜在投标人前来招标人所在地进行签收和领取。在规定的时间内,甲、乙2家投标人没有到招标人所在地进行领取,其中投标人甲要求招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传真方式发给其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招标人及时传真给了该投标人澄清与修改的内容;投标人乙则一直到开标前2日才来领取。开标后,投标人甲、乙分别进行了质疑与投诉,理由是招标人没有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5日将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送达投标人,直接影响了其投标结果,要求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宣布中标结果无效,并判定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
[问题]
对于必须招标的项目,在哪些情况下可以采用邀请招标
查看答案解析
参考答案:
正在加载...
答案解析
正在加载...
根据网考网移动考试中心的统计,该试题:
0%的考友选择了A选项
0%的考友选择了B选项
0%的考友选择了C选项
0%的考友选择了D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