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解答题】
东大公司为上市公司,于2009年1月31日销售一批商品给恒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通公司),销售价款7000万元,增值税税率为17%。同时收到恒通公司签发并承兑的一张期限为6个月、票面年利率为4%、到期还本付息的商业承兑汇票。票据到期,恒通公司因资金周转发生困难无法按期兑付该票据本息,恒通公司将应付票据款转入应付账款,东大公司将应收票据款转入应收账款。
2009年12月31日恒通公司与东大公司进行债务重组,其相关资料如下:
(1)免除积欠利息。
(2)恒通公司以一台设备抵偿部分债务,该设备的账面原价为420万元,累计折旧为70万元,计提的减值准备28万元,公允价值为322万元。以银行存款支付清理费用14万元。该设备于2009年12月31日运抵东大公司。
(3)将上述债务中的5 600万元转为恒通公司的5 600万股普通股,每股面值和市价均为1元。恒通公司于2009年12月31日办理了有关增资批准手续,并向东大公司出具了出资证明。
(4)将剩余债务的偿还期限延长至2011年12月31日,并从2010年1月1日起按3%的年利率收取利息。并且,如果恒通公司从2010年起,年实现利润总额超过1 400万元,则年利率上升至4%;如全年利润总额低于1 400万元,则仍维持3%的年利率。恒通公司2010年实现利润总额1 540万元,2011年实现利润总额840万元。
(5)债务重组协议规定,恒通公司于每年年末支付利息。
假定不考虑相关税费,债务重组日东大公司和恒通公司分别做出了下列会计处理:
(1)债务重组日东大公司按照收到的抵债资产的账面价值作为入账价值,并确认了163.8万元的债务重组损失;
(2)2010年和2011年东大公司分别按照4%的年利率收取利息并冲减了90.72的财务费用;
(3)债务重组日恒通公司确认了163.8万元的债务重组利得并确认了固定资产处置损失17万元;
(4)2010年和2011年恒通公司分别按照4%的年利率支付利息并确认了90.72的财务费用。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逐项分析、判断东大公司和恒通公司公司对上述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如不正确,请说明正确的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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