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解答题】
杨某是某地外乡人聚居区为人熟知的接生婆(无医师资格和行医许可证)。某日晚杨某接到李某的电话,被告知其妻刘某将临产,要杨某去接生。杨某遂携自备的药品、器械至刘某的住地为刘某接生。当日16时,刘某分娩出一男婴。在对产妇和婴儿进行一番处理并收取400元接生费后,杨某回家取为婴儿注射的免疫针剂。大约半小时后,当杨某再次来到李家时,刘某称其眼睛发麻、模糊,杨某因不明缘由,故未对刘某做进一步的检查处理,给婴儿打针后离开李家。但因为不放心,杨某随即又打电话给李某,询问刘某的情况,并叮嘱李某赶快送刘某去医院。而李某则认为妻子不会出太大问题,同时还考虑到如果住院可能花费太高,就没有立即把妻子送往医院。直到刘某情况进一步恶化,李某才于19时左右拨打“120”呼救,当急救人员到达李家时,发现刘某神志丧失、呼吸停止、颈动脉搏动消失,经抢救无效,刘某死亡。经对刘某尸体检验,刘某系因发生胎盘残留造成产后子宫出血致失血性休克而死亡,如果发现及时,可以挽救生命。
问:杨某的行为构成何罪 为什么 杨某是否应对刘某死亡的结果承担责任 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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