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解答题】
家合公司和冠军公司订立联营合同,约定家合公司向联营体投资50万元,冠军公司向联营体投资100万元,双方共同经营联营体,分享联营体的盈利。但特别约定,当联营体亏损时,家合公司不承担责任,而且要按期收回其投资并按约定收取利润。合同履行过程中,家合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收取利润35万元,冠军公司未收取利润。后因经营不善,联营体亏损20万元。被债权人催债后,冠军公司感到由自己独自承担经营风险有失公平,遂诉至法院。
问:请问本案应该如何处理 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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