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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甲、乙二人就《宪法》条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中的“给予补偿”是否必须“依照法律规定”发生争议。甲主张:“依照法律规定”属于状语,修饰的对象是“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故“给予补偿”也必须“依照法律规定”;另外,《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建议》中的文字为“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而在全国人大通过的宪法修正案中删掉了句中的第二个逗号,也可佐证“给予补偿”也必须“依照法律规定”。据此,甲运用了下列哪些解释方法 ( )

A.比较解释
B.历史解释
C.主观目的解释
D.文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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