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甲、乙两兄弟共同继承其亡父留下的4间瓦房。甲另有住房,4间瓦房由其弟乙居住。该县房产局在进行城市产权调查登记时,将4间瓦房确权给乙。甲得知后,非常生气,以房产局为被告向法院起诉。法院受理后,认为被告不适合,告知甲变更县人民政府为被告,因甲是县政府工作人员,故不同意变更,法院应如何处理?( )
A.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B.裁定终结诉讼
C.裁定中止诉讼
D.裁定驳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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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网考网移动考试中心的统计,该试题:
0%的考友选择了A选项
15%的考友选择了B选项
1%的考友选择了C选项
84%的考友选择了D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