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解答题】
华西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该公司2004年发生如下业务(销售价格除标明为含税价格外,均为不含增值税价格):
(1) 2004.年6月16日与星星废旧物资公司签订合同,合同规定华西公司销售一批商品给星星废旧物资公司,销售价格为200万元,同时回收了一批相同种类的废旧商品,回收价格为50万元,星星废旧物资公司支付了150万元款项给华西公司,款项已经收存银行。
(2) 2004年12月30日收到长江公司交来的预收商品款100万元,签订的合同注明商品销售价格为200万元,余款待商品收到后结清。该批商品定于2005年3月向长江公司发出。
能否将200万元确认为2004年12月向长江公司销售商品的销售收入 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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