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某工程项目施工承包合同价为2800万元,工期12个月,承包合同规定:
(1)发包人在开工前7天应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25%的工程预付款。
(2)工程预付款自工程开工后的第6个月起分4个月等额抵扣。
(3)工程进度款按月结算,工程质量保证金为承包合同价的5%,发包人从承包人每月的工程款中按比例扣留。
(4)当分项工程实际完成工程量比清单工程量增加10%以上时,超出部分的相应综合单价调整系数为0.9。
(5)规费费率为3.5%;以工程量清单中分部分项工程合价为基数计算;税金综合率为3.41%,按规定计算。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以下事件:
(1)在工程进度至第6个月时,施工单位按计划进度完成了260万元建安工作量,同时还完成了发包人要求增加的一项工作内容。经工程师计量该工作工程量为180m2,经发包人批准的综合单价为285元/m2。
(2)施工至第10个月时,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了按原综合单价计算的该项目已完工程量结算报告160万元。经工程师计量,其中某分项工程因设计变更实际完成工程数量为380m3(原清单工程数量为260m3,综合单价1100元/m3)。
根据题意,回答下列问题(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并以万元为单位):
该项目的工程预付款为()万元。A.2800
B.700
C.545
D.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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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的考友选择了A选项
69%的考友选择了B选项
6%的考友选择了C选项
9%的考友选择了D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