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解答题】
A单位向甲单位签发了一张票面为10万元的汇票,该汇票经乙银行承兑后,甲单位又背书转让给了丙单位,丙单位在汇票到期时向乙银行提示付款遭到了拒付。乙银行拒付的理由是出票人A单位于汇票到期日未能足额交存票款。A单位另向B公司签发了一张未记载金额的支票,B公司背书转让该支票,但B公司在背书前未补记金额。A单位还向C公司签发了一张银行汇票。由于交付货物数量发生变化,A单位与C公司经协商更改了该银行汇票的实际结算金额。
要求:根据上述情况和《票据法》的相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 丙单位可以行使何种权利以保护其利益 向谁行使该权利
(2) 乙银行拒付理由是否成立 乙银行正确的处理方式是什么
(3)A单位能否签发未记载金额的支票 并说明理由。
(4)B公司在未补记金额前能否将该支票进行背书转让
(5)A单位向C公司签发的银行汇票的实际结算金额能否更改 更改银行汇票的实际结算金额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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